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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首次对网店无照经营查处案进行听证
日期:2009-09-26 14:16  点击:484

【搜狐IT消息】8月4日消息,北京工商局于8月1日正式实施“网店新规”,而在浙江丽水的网店店主武缘却在7月30日收到了因无照经营被丽水市工商局罚款1万元的通知,店主武缘已要求工商局主持听证,目前听证事宜正在进行中。

  店主武缘从2003年开始在网上经营刀剑等商品,武缘向搜狐IT表示,5月21日,丽水市工商局和公安局已对其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了联合查取,并暂扣了97把刀具,计算机一台及部分与经营相关的记事本。

  “此前,我多次向工商局咨询,像我这样做网络销售的要不要办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均回复无需办理。”武缘回忆说,“在5月21日下午,我又去工商局注册分局窗口咨询,工作人员的回复仍是像我这样的情况没有明确要求办理。”随后武缘于5月26日缴纳11000元暂扣款取回计算机,但97把刀具还在暂扣中。

  7月30日,丽水市工商局以无照经营给武缘开出10000元罚单。“5月21日网店被查处后,我就停止了经营活动。”武缘向搜狐IT表示,“前两天我也获知北京要实施‘网店新规’的消息,但据我了解浙江还没有实施,却对我实施罚款,我对此很不能理解。”
       
  武缘随后要求工商局主持听证,工商局在给武缘的《听证告知书》上提到,武缘的网店于2006年办理了ICP备案,该备案为非经营性备案,除此之外,武缘没有办理过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武缘无照从事刀剑的经营行为于2008年5月21日被丽水市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丽水市公安局执法人员联合查取。
 丽水市工商局认为,武缘建立网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刀剑销售活动,在内容上与设立固定场所从事刀剑销售的经营活动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一种销售手段和方式上的创新和差别,武缘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同时,武缘利用网站为企业从事商品广告发布和虚拟交易等经营活动违反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武缘收到的《听证通知书》

  无独有偶,浙江海宁盐官王先生的“问问”的网店也在7月中旬被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据了解,“问问”网店被查处是因为其拥有实体店,其实体店与网店均没有注册登记,工商部门责令其整改并补办营业执照。武缘网店的情况与“问问”网店的不同之处在于武缘网店没有实体店。

  从目前北京工商实施网店新规来看,目前仍无一人办理网店执照,而在8月1日正式实施“网店新规”后,工商局也未开出一张罚单。分析人士认为,此新规很有可能不了了之。(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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