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4家企业的厂房屋顶(场所)将由华电统一投资建设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回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华电按光伏组件实际占用屋顶面积,每年向企业支付6-8元/平方米租金,同时对企业消纳项目的光伏发电量,按当地电网对用电户的销售电价标准给予优惠3%-5%;另一种是企业免费提供厂房屋顶,消纳项目的光伏发电量时,享受8%-10%的优惠。两种方式的合作期限都是20年。
华电(厦门)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仪明说:“东南沿海气候条件适合开发光伏发电,国内光伏发电技术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加上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因素,我们选择在此时规模开发企业屋顶发电项目。”
“厂房的屋顶本来就是闲置的,把它利用起来进行光伏发电,这是变废为宝,不仅对企业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还能给企业带来收益、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现场参与签约的厦工股份负责人如是说。
厦门市经发局副局长邓建华表示,利用企业闲置屋顶(场所)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将提高新能源在厦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厦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综合品牌形象,促进美丽厦门建设、生态城市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据悉,厦门是沿海轻型产业城市,受各种条件限制,难以规模发展水电、风电、潮汐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而厦门有成片大面积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大型公共设施的建筑屋顶资源,可供规模化开发太阳能发电项目。
厦门市经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厦门市工业园区现有厂房屋顶资源在500万平方米以上,预计光伏装机规模可达5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约5亿千瓦时,相对于煤电,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6万吨、二氧化硫约2800吨、氮氧化物约8000吨、烟尘约3000吨。
按照计划,包括这4家企业在内,今年厦门确定要实施的项目总装机容量是86.87兆瓦,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可达7642万千瓦时,规模约占全省三分之一。目前,已上报省发改委的项目有12项,安装场所包括联发工业园厂房、火炬高新区厂房、BRT场站等,总投资预计7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