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前员工陈忆铭,因不愿与初恋女友分手,在富士康工厂内,连扎对方10多刀并致其死亡。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审此案,死者家属当庭撤回了民事索赔的诉求,要求判处陈忆铭极刑。
男子曾为对方自残
现年25岁的陈忆铭来自单亲家庭。父母离婚后,陈忆铭称,他的生活“孤独与寂寞”,“没人关心我”。
陈忆铭说,去年4月28日是改变他一生的日子。那天,他见到了18岁的王新月(化名)。王新月是他在富士康的同事,陈忆铭负责仓库物流,王新月是一名安检员。
陈忆铭开始了对王新月的追求。去年5月15日,“她正式成为我的女友”,陈忆铭说,从此,他的生活变成“幸福与快乐”。王新月是他的初恋,他对这段感情格外用心。
陈忆铭说,两人总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去年9月,王新月提出分手,陈忆铭选择了用刀片割破手腕自残。这一招果然奏效,王新月同意嫁给他,并在他手术前,以未婚妻的身份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但自残一事在公司的影响很坏,去年11月,陈忆铭经劝退后自行离职。同时,王新月转为公司的安保人员。
不久,王新月再次提出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