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目前主要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六种有害物质进行限制。以后也将对更多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
该指令由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出,欧盟成员国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
届时将禁止含有有害重金属及以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作阻燃剂的电子电气产品进入欧盟市场。
WEEE是《关于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该指令也由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出,欧盟成员国于2005年8月13日起已经开始强制实施。其主要目的是预防废弃物的产生,其次是为方便废弃物进行再回收、再使用、再制造,减少资源浪费。
RoHS指令的函盖范围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需安装的大型产业工具除外)
7、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
8、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
其中,RoHS指令暂不适用第8、9两条。
欧洲目前已经制定了一些化学物质法规,主要有76/769/EEC(关于危险物质及调剂的上市和使用限制的指令)、91/157/EEC(关于含有特定危险物质的电池/蓄电池的指令)、94/62/EC(关于包装及废弃物的指令)、2000/53/EC(报废汽车ELV指令)、2002/96/EC(报废电子电气指令WEEE指令)、2002/95/EC(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使用特定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
RoHS指令(2002/95/EC)对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含量(阈值):Cd阈值为100ppm;Pb、Hg、Cr6+、PBB、PBDE阈值为1000ppm;其测试方法也需要各国协调。
中国版的RoHS: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于十月份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
AOV理化实验室已经组建了针对RoHS测试的技术部,参照欧洲、美国、日本的测试方法,建立了自己的方法体系,并作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的成员,提出了自己的测试方法,受到工作组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