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5日电 (记者武卫政)今天是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部启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系列宣传活动。这一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致辞中说,目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数量以千万台计,而一些地区还存在为数众多的手工作坊,他们为追求短期效益,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条例》的实施,对于有效解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从今天开始,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走进社区、学校、商场以及农村开展有关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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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组成成分复杂,含有重金属、卤族化学物质等有害物,处理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而通过再生利用,可以从中获取铜、铝、铁、钢、塑料等宝贵资源,其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并且节约能源。
专家估算,2009年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理论废弃量为电视机2500万台、冰箱约540万台、洗衣机约1000万台、空调约100万台、电脑1200万台、打印机600万台、移动电话4000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