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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月起将正式施行居住证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27  浏览次数:653
核心提示: 从8月1日起,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半年多试点的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在深圳全市施行。持证人员在深圳工作和生活将能享受到一系列便利

 从8月1日起,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半年多试点的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在深圳全市施行。持证人员在深圳工作和生活将能享受到一系列便利服务,包括子女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在深办理赴港商务签证、持有“长期证”人员将纳入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暂住证将正式在深圳退出历史舞台,居住证这一城市“绿卡”将在明年上半年达到90%以上的覆盖率。

居住证到底具有哪些功能呢?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居住证具备服务、使用、动态管理以及“以房管人”和“以人管房”相结合四大功能。

  对于流动人员来说,持证者将享受到子女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在深办理赴港商务签证、持有“长期证”人员将纳入深圳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等以往只有户籍人员才能享有的权利。

  另外,居住证的制作工艺与二代身份证相同,具有存储量大、一证多用、功能拓展方便、地址信息准确、资源共享等优点,实施后将逐步增加劳动社保、计生、教育、金融服务等多项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深圳市政府表示除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提供使用保障外,也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为依据,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更多社会便利。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宋献华处长表示,“居住证上记载着劳动就业信息等一系列户籍迁入深圳的刚性条件,和以后招调迁户有着非常重要甚至是最关键的关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也透露,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将“有针对性地对违法犯罪实施精确管理和跟踪管理,好人在深圳畅通无阻,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据了解,长期证的有效期为10年,延期不收费,短期证免费转长期证,登记、变更项目不收费。

  实施居住证制度后,租房也将与此挂钩:居住证设计了长期与短期租住相结合的制度,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长期租住;临时来深人员可以短期租住出租屋,但短期出租屋业主必须定时将租住人员信息报送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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