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台北 2008 年 6 月 14 日 電 ) 海南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制定新政策,便利台商投資、擴大對台開放領域五項措施,以建立更加緊密的瓊台經貿合作關係。
這五項措施包括:允許台灣農會在海南建立農業咪N體系,在海南農業試驗區建立產業園區,引進台灣農業加工咪N企業和研發、金融機構,解決台灣農業企業在瓊投資所遇問題,促進瓊台農業合作由種養殖業向深加工和咪N業發展。
新華社報導,海南將利用五家對台小額貿易經營權的進出口企業,參照福建大嶝島對台小額商品市場的管理辦法,在三亞市等旅遊業發展較好的市縣,規劃封閉或半封閉的特定區域,建立台灣免稅商品城,遊客進入特定區域,可免稅購買一定額度的台灣商品。
海南將與台灣漁會合作,建設孵化基地和魚苗繁殖基地及海產品加工基地。擴大台灣漁船停泊點服務功能,使這些地方成為台灣遠洋捕撈漁船的落腳、補給和修 理基地。
另外,將積極推動瓊台兩地直航包機工作,爭取海口或三亞成為第二批兩岸直航包機城市。在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將制定特殊優惠政策,以加大對台灣電子行業的招商力度,吸引台商參與位於三亞的海南微電子產業基地的投資建設。
海南省商務廳的統計顯示,目前台商在海南累計登記註冊企業 1580 多家,實際投資約 23 億美元,在所有來瓊投資?膰?液偷貐^中,排名在香港、新加坡、美國之後居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