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SMT资讯 » 52smt.com过刊 » 正文

上海将立法约束网络卖家 个人开网店需营业执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26  浏览次数:423
核心提示:年轻的白领张小姐已习惯了坐在家里,轻点鼠标,卖卖从海外带来的小批化妆品、从各地批来的小物件等等,这几乎成了她的“第
年轻的白领张小姐已习惯了坐在家里,轻点鼠标,卖卖从海外带来的小批化妆品、从各地批来的小物件等等,这几乎成了她的“第二职业”。而接下来,这份赚外快的工作可不是那么好做了。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上海正在制订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网上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今年5月,市工商局已将该条例的意见征求稿递交有关立法部门。
 
 
  【背景】逮“黑店”避免消费者吃亏

  “立法最根本的是要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告诉记者。

  刘建德介绍,全市工商部门和消保委也曾受理过多起投诉网上“黑店”的案例,不少网上卖家不讲诚信,在网上随意虚假宣传、发生问题不愿承担责任、换个网名就溜之大吉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原因。

  刘建德表示,办理营业执照需网店经营者实名登记,即使发生问题,工商部门也可追溯到明确责任人,消费者不会再吃“闷亏”。

  而立法后得益的不只是网络买家,刘建德表示,卖家同样受到法规保护,比如有买家卷款逃走,卖家也可依据法律追回自己损失。同时,卖家在网上开店赚钱,就该划入商人之列,必须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办照后须依法纳税,尽到公民义务。

  【释疑1】自用商品出售不用办执照

  “搬家了,电视机等一些家电不再用得着了,拿到网上便宜卖给网友,难道还要花钱办个照?”有网友如是表示,不过,这个问题并不用担心,即使法规正式出台,也并不意味着网上卖家都得去办营业执照,刘建德表示,根据意见稿,需要办照的只是以开网店为谋生手段、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者,至于市民将家中多余物品拿到网上交易,只属于置换娱乐性质的,则不在法规约束范围内。

  那么,怎样界定网络卖家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性质呢?刘建德表示,这并不难判断,因为网上卖家要在某网络上开店,需与网络经营者签个合同,如合同时间超过一年半载,且在网上频繁地大规模交易,那么基本可划入办照范围,至于偶尔将自用物品拿到网上去出售、置换的,从交易次数、交易物品件数等都可看得出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注册指南 | 网站制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沪ICP备0903391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