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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商务法规草案暂未涉及网店办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26  浏览次数:344
核心提示:参与草案讨论的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教授高富平透露,草案提及在线交易安全等问题,但没有明确提出网上经营需要办
参与草案讨论的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教授高富平透露,草案提及在线交易安全等问题,但没有明确提出网上经营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草案是一个政策指导性规定,是从宏观角度提出的。”

“家在临安”是一位上海的网商,可是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台的一份网店新规却引起了他的关注。这份新规规定,自8月1日开始,北京地区营利网店经营者须注册营业执照。“网上开店的门槛是否会就此提高?”

针对网民对新规的疑问,曾参与上海首部促进电子商务地方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多位专家证实,上海市草案暂不涉及办照等内容。

上海草案提及在线交易安全

网名“家在临安”的上海网商通过互联网在第一时间看到网店办照的消息。这份引起关注的《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应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淘宝、易趣等C2C平台上的北京卖家也将纳入管理之列。

历时4年研究制订的上海首部促进电子商务地方法规日前提交审议,而记者从多位曾参与该法规草案意见讨论的专家处了解到,上海草案并不涉及办照等内容。

参与草案讨论的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教授高富平透露,草案提及在线交易安全等问题,但没有明确提出网上经营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草案是一个政策指导性规定,是从宏观角度提出的。”

办不办照 各方专家说法不一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蒋坡告诉记者,上海市有关部门曾于2002年就电子商务立法进行研讨。一个外地卖家如果在上海注册的C2C平台开店,是应该按照卖家属地原则管理,还是按照网站属地管理?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地域性特征,许多问题悬而未决,最终立法方案 “流产”。

北京《意见》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持赞成意见的网友认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骗子的活动空间,提高网络交易诚信度,有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但也有网友担心,《意见》将会抬高众多C2C网商门槛;淘宝、易趣、拍拍等C2C平台上的众多小卖家如何界定营利与非营利?

参与该条例课题研讨的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告诉记者,办理营业执照必然会提高网店开设成本,消费者在C2C平台上购物的价格也会增加,以致使买卖双方交易积极性都受到影响。也有专家提出,网络只是一种交易手段,不应该改变市场交易的秩序。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国内几大C2C购物平台。拍拍网向记者表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不够成熟,希望各方能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扶持行业发展。淘宝网则表示关注此事,对网店新规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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