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基本实现小康
《意见》提出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到2012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加快向现代服务业发展
到202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将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针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由于人民币升值、劳动生产力成本上升、环境成本加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的产业转移,《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要加快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意见》明确了该区域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将逐步实行以居住证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制度。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已经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该证的主要功能为持有人在上海居住、工作的证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此外,在涉及到人口流动管理方面,长三角地区还将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移制度和信息网络,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
为确保国务院的指导意见落实,该意见提出,将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